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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柳宗元 柳宗元〔唐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注释
(1)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
(2)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
(3)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
(4)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
(5)过:错误,失当。
(6)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
(7)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
(8)僭(jiàn):超出本分。
(9)制:制定,规定。
(10)刺谳(yàn):审理判罪。
(11)原:推究。端:原因。
(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
(13)蒙冒:蒙蔽,包庇。
(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
(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
(17)谢之:向他认错。
(18)愆(qiàn):过错。
(19)戕(qiāng):杀害。
(20)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
(21)邦典:国法。
(22)《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
(23)调人:周代官名。
(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
(25)推刃:往来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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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内涵

  柳宗元《驳复仇议》是一篇高扬以人为本思想的光辉篇章。它以对弱者的深切同情,批驳初唐陈子昂“既诛且旌”的论点,并且,阐述了“调”即和谐在处理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全文层次清楚、内容丰富,对今天,依然有启发。
  《驳复仇议》中,柳宗元不仅破字当头,对陈子昂进行了毫不客气的否定与反对,读来“劲畅”;而且,立在其中,联想到社会矛盾与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确有“卓识”。概括一下,全文大致有四个层面:

  一、“旌”与“诛”不能并用。
  柳宗元先说,“礼”与“刑(法)”,尽管性质相同、目标一致,都在于“防乱”,但它们的应用,却判然分离,即,“礼”是“本情以正褒贬”,它必须调查“诚(好)”或“伪(坏)”的事实;“法”,是“穷理以定赏罚”,它注重研究“曲(错)”或“直(对)”的结论。一个是“始(本)”,一个是“端(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柳宗元继续说,徐元庆做了可“旌”的“诚(好)”事,陈子昂却硬要将他放到“曲(错)”的位置,说“彼杀之,我乃杀之”,这叫做“滥”,造成“黩刑(枉法)”;相反,如果徐元庆的确“曲(错)”了,该“执而诛之”,却偏要说他做了“诚(好)”事,那么,这是“僭”,“坏礼(礼不健全)甚矣”。基于这种分析,柳宗元认为,陈子昂所谓“既诛且旌”应该“编之于令、永为国典”的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无法“趋义”、“违害”)。

  二、既然徐元庆是“守礼而行义”者,那么,他就一定不会与“王法”为敌(守法人)。
  《新唐书·孝友·张琇传》载:“武后时,下邽人徐元庆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元庆变姓名为驿家保。久之,师韫以御史舍亭下,元庆手杀之,自囚诣官。”从此案例,我们大致可获两点信息:(一)徐爽无罪;(二)徐元庆有冤。事实上,柳宗元就是根据这两个判断,认为,赵师韫杀害徐爽,是“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使徐元庆蒙冤;加之,“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使徐元庆无处申冤。于是,他才同赵师韫不共戴天,“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应该说,柳宗元对此行动,给予了极高评价,他说,徐元庆的“不忘仇”,是“孝”;徐元庆的“不爱(怕)死”,是“义”。这样一个“守礼而行义”的人,“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他又怎么可能做出“悖骜而凌上”,即,“仇天子之法”、“戕奉法之吏”的错误举动来?

  三、在一来一往的“两下相杀”中,徐元庆是值得同情的弱者。
  柳宗元说,在徐元庆与赵师韫的尖锐对立中,他是“弱”者;另外,在徐元庆与州牧、刑官的据理力争中,他又是“寡”者。就是这样一个弱者、寡者,做出了令“执事者”(指州牧、刑官等)“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要忙着认错、道歉)”的“得礼”(徐爽没有“抵罪触法,陷于大戮”)之事,本该旌表,却置死地,使柳宗元对徐元庆的悲惨遭遇,深感不平与无道;他坚定地站在弱者的立场上,大声疾呼:“而又何诛焉!”使我们仿佛听到了他那发自心灵深处的怒吼。真的,我们还非常有必要研究柳宗元满怀同情的措词:“吁号不闻”、“介然自克”、“即死无憾”、“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暴寡胁弱”、 “服孝死义”等,正所谓“深痛至愤所不能已者”。

  四、解决普遍存在着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最理想的境界是“调”。
  陈子昂在《复仇议状》中,说了这样一段话:“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认为,作为儿子,都有亲生父亲,如果大家因为爱自己的父亲而去恨凶手、杀仇人,那么,势必带来难以掌控的混乱状况。对此论调,柳宗元驳斥道,陈子昂一方面侈谈“礼”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却又不懂“礼”的中心内容,即,“礼”的性质与目标,在于“防乱”;而“防”的最有效办法,莫过于“调”字。于是,他引用《周礼·地官·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指出,国家的治理,需设“调人”官职,他们的责任所在,是化解怨恨;而他们的理念,则是劝阻仇杀,不管应不应当。在这里,我们分明见出柳宗元引述的用心,即,如果积极主动地去“调”了,那么,“杀人”的概率必然会大大降低,而陈子昂所说“亲亲相仇,其乱谁救”的局面,也根本不会再发生(“不除害”)。 既然如此,那么,“调”究竟包含了什么样的具体内容?
  在柳宗元那里,“调”绝非随便的字眼;他以自己的体验与感受,从宏观与微观的各个层面,进行过严肃而又深入的思考,即,他把可以“防乱”的“调”字,放到整个“王法”的系统中去,认为,它是不可或缺的:
  (一)官要守法。柳宗元说,官吏,在行政的过程中,要无条件地“奉法”:“凡为治者,杀(人),无赦”。而不能知法犯法,即,蓄“私怨”、鼓“吏气”、“虐于非辜”。这就不但不能被群众容纳与接受,反而,会引起仇恨。
  (二)上下不可蒙冒(蒙蔽、掩盖)。柳宗元认为,当下级官吏为自己的利益而引发仇恨时,上级要“闻”、要“问”,而不是“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所谓“闻”,即,认真地倾听百姓的“冤抑沉痛”;所谓“问”,即,与百姓仔细地攀谈,不让他们“号无告”。柳宗元继续批判,除此之外,“执事者”还应对自己不但没有监督,反而蒙蔽、掩盖、纵容、包庇犯法的下级,感到羞耻与惭愧,因为,徐元庆的最终“复仇”,与他们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
  (三)要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柳宗元引《周礼·地官·调人》,有这样一句话:“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所谓“令”,有“使用”意。使用什么?使用方法或手段。之前,柳宗元说:“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指,如果“王法”完备,那就必定离不开调查: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需研究:这究竟是对还是错。可以这样说,调查研究,就是“调”的方法和手段;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情(事实)”、“理(道理)”得以清楚,为化解与消除矛盾,奠定客观基础。 根据以上分析,柳宗元“以人为本”的思想自然而然地凸现出来了。

  细分一下,至少有这么两点,依然有现实意义与启发作用:
  (一)珍爱生命。在《驳复仇议》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柳宗元对犯法官吏的无比憎恨,也注意到了他对百姓生命的无限爱惜。他驳陈子昂,是用谴责的笔触去写的,比如“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矛头直指陈子昂的助纣为虐,认为,他“反以为戮”,开了“滥”杀之戒,真正是“不议曲直”、“暴寡胁弱”,丧失了起码的人性与良知。柳宗元对死难者的同情,在其他作品中,也有反映,如,在《答元饶州论政理书》中,说,“敝政”使“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在《捕蛇者说》中,控诉赋敛之毒,导致“死者相藉也”;再如《非〈国语〉·戮仆》篇,柳宗元批评晋中军司马魏绛不杀公子而斩其仆,是“害无罪”、“非能刑”、“不亦甚乎”!
  (二)联系群众。在《驳复仇议》中,柳宗元说,作为一个“守礼而行义”者,徐元庆绝不会与“王法”为敌。他之杀赵师韫,直接原因是赵“虐于非辜”;间接原因,在于“执事者”的不闻不问。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柳宗元认为,人民是有反抗的力量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对立面的扩大,柳宗元又提出了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即,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他论述道,一部完备的“王法”,对执政者要提出较高的要求:见民生不能不闻不问,而应“刺谳(定案)其诚伪,考正其曲直”;甚至,还应反思,为自己没能联系好群众、使人民受惠而“有惭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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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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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

柳宗元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出身河东柳氏,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韩愈并称为“韩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诗。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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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注释 译文

上林赋

司马相如司马相如 〔两汉〕

  亡是公听然而笑曰:“楚则失矣,而齐亦未为得也。夫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以述职也。封疆画界者,非为守御,所以禁淫也。今齐列为东藩,而外私肃慎,捐国逾限,越海而田,其于义固未可也。且二君之论,不务明君臣之义,正诸侯之礼,徒事争于游戏之乐,苑囿之大,欲以奢侈相胜,荒淫相越,此不可以扬名发誉,而适足以贬君自损也。

  “且夫齐楚之事,又乌足道乎!君未睹夫巨丽也,独不闻天子之上林乎?左苍梧,右西极。丹水更其南,紫渊径其北。终始灞浐,出入泾渭;酆镐潦潏,纡馀委蛇,经营乎其内。荡荡乎八川分流,相背而异态。东西南北,驰骛往来,出乎椒丘之阙,行乎洲淤之浦,经乎桂林之中,过乎泱漭之野。汩乎混流,顺阿而下,赴隘狭之口,触穹石,激堆埼,沸乎暴怒,汹涌澎湃。滭弗宓汩,逼侧泌瀄。横流逆折,转腾潎冽,滂濞沆溉。穹隆云桡,宛潬胶戾。逾波趋浥,涖涖下濑。批岩冲拥,奔扬滞沛。临坻注壑,瀺灂霣坠,沈沈隐隐,砰磅訇礚,潏潏淈淈,湁潗鼎沸。驰波跳沫,汩濦漂疾。悠远长怀,寂漻无声,肆乎永归。然后灏溔潢漾,安翔徐回,翯乎滈滈,东注太湖,衍溢陂池。于是乎鲛龙赤螭,??渐离,鰅鰫鳍鮀,禺禺魼鳎,揵鳍掉尾,振鳞奋翼,潜处乎深岩,鱼鳖讙声,万物众伙。明月珠子,的砾江靡。蜀石黄碝,水玉磊砢,磷磷烂烂,采色澔汗,藂积乎其中。鸿鹔鹄鸨,鴐 鹅属玉,交精旋目,烦鹜庸渠,箴疵?卢,群浮乎其上,泛淫泛滥,随风澹淡,与波摇荡,奄薄水渚,唼喋菁藻,咀嚼菱藕。

  “于是乎崇山矗矗,巃嵷崔巍,深林巨木,崭岩参嵳,九嵕嶻嶭。南山峨峨,岩陁甗崎,摧崣崛崎。振溪通谷,蹇产沟渎,谽呀豁閕。阜陵别岛,崴磈葨廆,丘虚堀礨,隐辚郁垒,登降施靡,陂池貏豸,沇溶淫鬻,散涣夷陆,亭皋千里,靡不被筑。揜以绿蕙,被以江蓠,糅以蘪芜,杂以留夷。布结缕,攒戾莎,揭车衡兰,槀本射干,茈姜蘘荷,葴持若荪,鲜支黄砾,蒋苎青薠,布濩闳泽,延曼太原。离靡广衍,应风披靡,吐芳扬烈,郁郁菲菲,众香发越,肸蚃布写,晻薆咇茀。

  “于是乎周览泛观,缜纷轧芴,芒芒恍忽。视之无端,察之无涯,日出东沼,入乎西陂。其南则隆冬生长,涌水跃波。其兽则?旄貘嫠,沈牛麈麋,赤首圜题,穷奇象犀。其北则盛夏含冻裂地,涉冰揭河。其兽则麒麟角端,騊駼橐驼,蛩蛩驒騱,駃騠驴骡六庵注。

  “于是乎离宫别馆,弥山跨谷,高廊四注,重坐曲阁,华榱璧珰,辇道纚属,步櫩周流,长途中宿。夷嵕筑堂,累台增成,岩窔洞房,頫杳眇而无见,仰攀橑而扪天,奔星更于闺闼,宛虹扦于楯轩,青龙蚴蟉于东箱,象舆婉僤于西清,灵圄燕于闲馆,偓佺之伦,暴于南荣。醴泉涌于清室,通川过于中庭。盘石振崖,嵚岩倚倾。嵯峨磼礏,刻削峥嵘。玫瑰碧琳,珊瑚丛生,琘玉旁唐,玢豳文鳞,赤瑕驳荦,杂臿其间,晁采琬琰,和氏出焉。

  “于是乎卢橘夏熟,黄甘橙楱,枇杷橪柿,亭奈厚朴,梬枣杨梅,樱桃蒲陶,隐夫薁棣,答沓离支,罗乎后宫,列乎北园。崒丘陵,下平原,扬翠叶,扤紫茎,发红华,垂朱荣,煌煌扈扈,照曜钜野。沙棠栎槠,华枫枰栌,留落胥邪,仁频并闾,欃檀木兰,豫章女贞,长千仞,大连抱,夸条直畅,实叶葰楙,攒立丛倚,连卷欐佹,崔错癹骫,坑衡閜砢,垂条扶疏,落英幡纚,纷溶箾蔘,猗狔从风,藰莅卉歙,盖象金石之声,管籥之音。偨池茈虒,旋还乎后宫,杂袭絫辑,被山缘谷,循阪下隰,视之无端,究之无穷。

  “于是乎玄猨素雌,蜼玃飞鸓,蛭蜩蠼猱,獑胡豰蛫,栖息乎其间。长啸哀鸣,翩幡互经。夭蟜枝格,偃蹇杪颠。隃绝梁,腾殊榛,捷垂条,掉希间,牢落陆离,烂漫远迁。若此者数百千处。娱游往来,宫宿馆舍,庖厨不徙,后宫不移,百官备具。

  “于是乎背秋涉冬,天子校猎。乘镂象,六玉虬,拖蜺旌,靡云旗,前皮轩,后道游。孙叔奉辔,卫公参乘,扈从横行,出乎四校之中。鼓严簿,纵猎者,河江为阹,泰山为橹,车骑雷起,殷天动地,先后陆离,离散别追。淫淫裔裔,缘陵流泽,云布雨施。生貔豹,搏豺狼,手熊罴,足壄羊,蒙鹖苏,绔白虎,被班文,跨壄马,凌三嵕之危,下碛历之坻。径峻赴险,越壑厉水。椎蜚廉,弄獬豸,格虾蛤,鋋猛氏,羂騕褭,射封豕。箭不苟害,解脰陷脑,弓不虚发,应声而倒。于是乘舆弭节徘徊,翱翔往来,睨部曲之进退,览将帅之变态。然后侵淫促节,儵夐远去,流离轻禽,蹴履狡兽。轊白鹿,捷狡兔,轶赤电,遗光耀。追怪物,出宇宙,弯蕃弱,满白羽,射游枭,栎蜚遽。择肉而后发,先中而命处,弦矢分,艺殪仆。然后扬节而上浮,凌惊风,历骇猋,乘虚无,与神俱。躏玄鹤,乱昆鸡,遒孔鸾,促鵔鸃,拂翳鸟,捎凤凰,捷鹓鶵,揜焦明。道尽途殚,回车而还。消遥乎襄羊,降集乎北纮,率乎直指,晻乎反乡。蹷石阙,历封峦,过鳷鹊,望露寒,下棠梨,息宜春,西驰宣曲,濯鹢牛首,登龙台,掩细柳。观士大夫之勤略,均猎者之所得获,徒车之所轥轹,步骑之所蹂若,人臣之所蹈籍,与其穷极倦谻,惊惮詟伏,不被创刃而死者,他他籍籍,填坑满谷,掩平弥泽。

  “于是乎游戏懈怠,置酒乎颢天之台,张乐乎轇輵之宇。撞千石之钟,立万石之虡,建翠华之旗,树灵鼍之鼓,奏陶唐氏之舞,听葛天氏之歌,千人唱,万人和,山陵为之震动,川谷为之荡波。巴渝宋蔡,淮南干遮,文成颠歌,族居递奏,金鼓迭起,铿鎗闛鞈,洞心骇耳。荆吴郑卫之声,韶濩武象之乐,阴淫案衍之音,鄢郢缤纷,激楚结风。俳优侏儒,狄鞮之倡,所以娱耳目乐心意者,丽靡烂漫于前,靡曼美色于后。若夫青琴、宓妃之徒,绝殊离俗,妖冶娴都,靓妆刻饰,便嬛绰约,柔桡嫚嫚,妩媚孅弱。曳独茧之褕绁,眇阎易以恤削,便姗嫳屑,与俗殊服,芬芳沤郁,酷烈淑郁;皓齿粲烂,宜笑的皪;长眉连娟,微睇绵藐,色授魂与,心愉于侧。

  “于是酒中乐酣,天子芒然而思,似若有亡,曰:‘嗟乎!此大奢侈。朕以览听馀闲,无事弃日,顺天道以杀伐,时休息于此。恐后叶靡丽,遂往而不返,非所以为继嗣创业垂统也。’于是乎乃解酒罢猎,而命有司曰:‘地可垦辟,悉为农郊,以赡萌隶,隤墙填堑,使山泽之人得至焉。实陂池而勿禁,虚宫馆而勿仞,发仓廪以救贫穷,补不足,恤鳏寡,存孤独,出德号,省刑罚,改制度,易服色,革正朔,与天下为更始。’

  “于是历吉日以斋戒,袭朝服,乘法驾,建华旗,鸣玉鸾,游于六艺之囿,驰骛乎仁义之涂,览观《春秋》之林,射《狸首》,兼《驺虞》,弋玄鹤,舞干戚,载云?,揜群雅,悲《伐檀》,乐乐胥,修容乎礼园,翱翔乎书圃,述《易》道,放怪兽,登明堂,坐清庙,次群臣,奏得失,四海之内,靡不受获。于斯之时,天下大说,乡风而听,随流而化,芔然兴道而迁义,刑错而不用,德隆于三王,而功羡于五帝。若此故猎,乃可喜也。若夫终日驰骋,劳神苦形,罢车马之用,抏士卒之精,费府库之财,而无德厚之恩,务在独乐,不顾众庶,亡国家之政,贪雉兔之获,则仁者不繇也。从此观之,齐楚之事,岂不哀哉!地方不过千里,而囿居九百,是草木不得垦辟,而人无所食也。夫以诸侯之细,而乐万乘之侈,仆恐百姓被其尤也。”

  于是二子愀然改容,超若自失,逡巡避席,曰:“鄙人固陋,不知忌讳,乃今日见教,谨受命矣。”

赏析 注释 译文

子产坏晋馆垣

左丘明左丘明 〔先秦〕

  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我丧故,未之见也。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而纳车马焉。

  士文伯让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盗充斥,无若诸侯之属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高其闬 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今吾子坏之,虽从者能戒,其若异客何?以敝邑之为盟主,缮完葺墙,以待宾客。若皆毁之,其何以共命?寡君使匄请命。

  对曰:“以敝邑褊小,介于大国,诛求无时,是以不敢宁居,悉索敝赋,以来会时事。逢执事之不闲,而未得见;又不获闻命,未知见时。不敢输币,亦不敢暴露。其输之,则君之府实也,非荐陈之,不敢输也。其暴露之,则恐燥湿之不时而朽蠹,以重敝邑之罪。侨闻文公之为盟主也,宫室卑庳,无观台榭,以崇大诸侯之馆,馆如公寝;库厩缮修,司空以时平易道路,圬人以时塓馆宫室;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车马有所,宾从有代,巾车脂辖,隶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属各展其物;公不留宾,而亦无废事;忧乐同之,事则巡之,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宾至如归,无宁灾患;不畏寇盗,而亦不患燥湿。今铜鞮之宫数里,而诸侯舍于隶人,门不容车,而不可逾越;盗贼公行。而天疠不戒。宾见无时,命不可知。若又勿坏,是无所藏币以重罪也。敢请执事,将何所命之?虽君之有鲁丧,亦敝邑之忧也。若获荐币,修垣而行,君之惠也,敢惮勤劳?”

  文伯复命。赵文子曰:“信。我实不德,而以隶人之垣以赢诸侯,是吾罪也。”使士文伯谢不敏焉。

  晋侯见郑伯,有加礼,厚其宴好而归之。乃筑诸侯之馆。

  叔向曰:“辞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产有辞,诸侯赖之,若之何其释辞也?《诗》曰:‘辞之辑矣,民之协矣;辞之怿矣,民之莫矣。’其知之矣。”

赏析

鹊桥仙(送路勉道赴长乐)

赵彦端赵彦端 〔宋代〕

留花翠幕,添香红袖,常恨情长春浅。南风吹酒玉虹翻,便忍听、离弦声断。
乘鸾宝扇,凌波微步,好在清池凉馆。直饶书与荔枝来,问纤手、谁传冰碗。
赏析 注释 译文

祝英台近·北固亭

岳珂岳珂 〔宋代〕

澹烟横,层雾敛。胜概分雄占。月下鸣榔,风急怒涛飐。关河无限清愁,不堪临鉴。正霜鬓、秋风尘染。
漫登览。极目万里沙场,事业频看剑。古往今来,南北限天堑。倚楼谁弄新声,重城正掩。历历数、西州更点。
赏析 注释 译文

踏莎行·倚柳题笺

纳兰性德纳兰性德 〔清代〕

倚柳题笺,当花侧帽,赏心应比驱驰好。错教双鬓受东风,看吹绿影成丝早。
金殿寒鸦,玉阶春草,就中冷暖和谁道。小楼明月镇长闲,人生何事缁尘老。
赏析 注释 译文

鹊桥仙·送粉卿行

辛弃疾辛弃疾 〔宋代〕

轿儿排了,担儿装了,杜宇一声催起。从今一步一回头,怎睚得、一千余里。
旧时行处,旧时歌处,空有燕泥香坠。莫嫌白发不思量,也须有、思量去里。
赏析

绿头鸭(七夕)

辛弃疾辛弃疾 〔宋代〕

叹飘零。离多会少堪惊。又争如、天人有信,不同浮世难凭。占秋初、桂花散采,向夜久、银汉无声。凤驾催云,红帷卷月,泠泠一水会双星。素杼冷,临风休织,深诉隔年诚。飞光浅,青童语款,丹鹊桥平。
看人间、争求新巧,纷纷女伴欢迎。避灯时、彩丝未整,拜月处、蛛网先成。谁念临州,萧条官舍,烛摇秋扇坐中庭。笑此夕、金钗无据,遗恨满蓬瀛。欹高枕,梧桐听雨,如是天明。
赏析 注释 译文

临江仙·樱桃落尽春归去

李煜李煜 〔五代〕

樱桃落尽春归去,蝶翻金粉双飞。子规啼月小楼西,玉钩罗幕,惆怅暮烟垂。
别巷寂寥人散后,望残烟草低迷。炉香闲袅凤凰儿,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
赏析

浣溪沙(为王参议寿)

赵长卿赵长卿 〔宋代〕

密叶阴阴翠幄深。梅黄弄雨正频频。榴花照眼一枝新。
缑岭有人今毓粹,飞凫不日_严宸。一樽敬寿太夫人。
赏析

浣溪沙(春深)

赵长卿赵长卿 〔宋代〕

寒食风霜最可人。梨花榆火一时新。心头眼底总宜春。
薄暮归吟芳草路,落红深处鹧鸪声。东风疏雨唤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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