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谌〔南北朝〕
王谌
王谌(423-491年),字仲和,东海郡郯县(今山东郯城县)人。南朝大臣,三国时期曹魏司徒王朗之后,东晋太子少傅王雅玄孙,护军司马王元闵之子。初为徐州刺史沈昙庆主簿,交好湘东王刘彧。刘彧即位成为宋明帝,除司徒参军,带薛县令,拜中书侍郎,迁尚书左丞,转黄门侍郎。南齐建立,以冠军将军历任诸王长史。永明九年(491年)卒,年六十九。
酒箴
扬雄 〔两汉〕
子犹瓶矣。观瓶之居,居井之眉。处高临深,动而近危。酒醪不入口,臧水满怀。不得左右,牵于纆徽。一旦叀礙,为瓽所轠。身提黄泉,骨肉为泥。自用如此,不如鸱夷。
鸱夷滑稽,腹大如壶。尽日盛酒,人复借酤。常为国器,讬于属车。出入两宫,经营公家。由是言之,酒何过乎?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南吕】金字经_春日湖上山
王举之 〔元代〕
清平乐·金风细细
晏殊 〔宋代〕
一枝春·竹爆惊春
杨缵 〔宋代〕
雨中花慢
张生 〔宋代〕
眼儿媚·玉京曾忆昔繁华
赵佶 〔宋代〕
生查子·惆怅彩云飞
纳兰性德 〔清代〕
更漏子·相见稀
温庭筠 〔唐代〕
万年欢(有感)
王质 〔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