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一钩月牙儿斜缀在天边,正是一个春晴的早晨,发黑如漆鬓薄如蝉的她对着镜子而慵懒得无心妆扮。她独处深闺之中,在迢迢高楼上,还裹着重重帘幕。于是将重帘挑起,帘外所见,却是风吹花落,花落无凭,上下翻转,一地狼藉。
忆当时在那长堤垂柳,芳草香径中,二人曾牵手漫步,那明净的井台,雕花的栏杆上,曾并坐谈心。而今只有梦中重见。昨夜夜深月残之时酒后醒来,梦中相聚的场景全部消失,对于春的伤愁更加深切,甚至远远超过了病痛的难受。
注释
应天长:词牌名。此调有小令、长调两体。各家用此调字数有增减。此词四十九字,前后片各五句四仄韵。
初月:新月,一说指愁眉。
蝉鬓:古代妇女的一种发式。两鬓薄如蝉翼,故称。凤钗:钗的一种,妇女的头饰。钗头如凤形,故名。慵不整:指无心梳洗。慵,形容懒散的样子。
重帘:层层帘幕。
迥(jiǒng):深远,遥远。
惆怅:因失意或失望而伤感、懊恼。
柳堤:植有柳树的堤岸。
辘(lù)轳(lú):利用轮轴原理制成的井上汲水的起重装置,比喻心中情思如辘轳般反复上下。金井:井栏上有雕饰的井,一般用以指宫廷园林里的井。
更阑:夜深月残。
过却:超过,胜过。
参考资料:
这首词以重帘层楼里的思妇伤春伤别甚于作病的春愁,表达了作者深受后周胁迫、处境艰难、语多讳忌的深刻痛苦。词从女主人公早晨起来,懒于妆扮着笔,到她惆怅之情如风里落花一样,再追忆往欢不可再得,最后以春愁重压为结。她面对妆镜,无心打扮,风里落花,飘无所依。
上片以“一钩初月”领起,描写少妇晨起对镜,然无心梳洗,鬓发不整,其情形与《诗经·卫风·伯兮》“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有相似之处,亦可知女为悦己者容是一个千年的理念。“重帘静,层楼迥”即写伤春人独处深闺之中,重重帘幕,高楼迢迢。这是由寂静和遥远的意境衬托人的寂寞和思念。“惆怅落花风不定”一句最佳,道出伤春人多少思绪。花落春去,美好在凋零。花犹如此,人何以堪。落了一地的不止是无凭的花,更有无依的心。这一如无法把握的身世,没有依靠的人生,有情之人不能不感伤和惆怅。此句意象美,意蕴深,将一位深闺女子面对春景而叹息青春、渴望珍惜却感慨无奈的心思微妙地传达出来,又不露刻画痕迹,充分显示了作者语言才能的高妙。
下片紧承风吹落花而将画面展开,视界变得开阔,似有一种心情的舒展。换头“柳堤芳草”“辘轳金井”写过去游乐的美好时光,犹记当时,与友朋携手于芳草香径之间。这些充满温馨的画面,而今却是“梦断”。“梦断”二字下得很冷,一种被夺走的恨意与无奈。写到这里,作者才揭示出楼中人郁闷的原因:原来是感伤离别。结尾点明心思:为销愁,昨夜也曾饮酒,然而夜深酒醒,四周沉寂清冷,春愁却是更深。“更阑酒醒”四个字被柳永演绎为:“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一夜的相思终是落了个“为伊消得人憔悴”,“春愁”郁积于胸成为永远的悲哀与痛苦。“春愁过却病”是词之眼,春愁之甚甚于病,苦楚难忍。张爱玲的“长的是痛苦,短的才是一生”是对“春愁过却病”最好的注释。
这首词之所以为人称道,甚至被误认为是后主李煜词,或冯延巳词,乃至欧阳修词,是因为词中意象的妙用,渲染了思妇的春愁,使春愁力透纸背,也浸透了看客的心扉。词人在词中主要使用了以下意象,一是“重帘层楼”,二是“落花风不定”,三是“柳堤芳草径”,四是“辘轳金井”。
“重帘层楼”,既是思妇所处的与外界、与春天隔绝的实景,也是李中主孤独无依的艰难处境形象比喻;“落花风不定”,既写景又写人,既是景亦是人,春风不定而使人想到了落红无数,落红无数引起无限伤春情思,不停地伤春情思使人憔悴不堪,犹如春风不定而落红无数;“柳堤芳草径”,既是情侣惜别的实景,又是“杨柳依依”“天涯芳草”的伤心暗示;“辘轳金井”既是词人梦断之因的实景,又似在说,梦虽醒了但如辘轳金井般反复上下的情思却难以了断。这实与虚的反复出现、反复对应,大大渲染了春愁情绪,以致词人最后发出了春愁浓于酒、春愁之苦人且甚于生病的哀叹。
全词写别离的苦痛。上片写晨起无心梳整,下片写昨夜醉醒愁浓,后者是因,前者是果;上片写风飘花落的惆怅,下片写柳堤芳草的情事,后者是回忆,前者是现实。上片立足于看,表现离情之痛;下片着笔于想,表现春愁之苦。上下两片层层推进,脉络清晰,结构严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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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璟((916-961年8月12日),五代十国时期南唐第二位皇帝,943年嗣位。后因受到后周威胁,削去帝号,改称国主,史称南唐中主。即位后开始大规模对外用兵,消灭楚、闽二国。他在位时,南唐疆土最大。不过李璟奢侈无度,导致政治腐败,国力下降。李璟好读书,多才艺。常与宠臣韩熙载、冯延巳等饮宴赋诗。他的词,感情真挚,风格清新,语言不事雕琢,“小楼吹彻玉笙寒”是流芳千古的名句。961年逝,时年47岁。庙号元宗,谥号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其诗词被录入《南唐二主词》中。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