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邵,字鹭洲,四川中江人,清朝官员,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改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任山东道监察御史。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以兼任福建道监察御史之差至台湾担任巡视台湾监察御史。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升礼科给事中。历官鸿胪寺少卿、鸿胪寺卿、光禄寺卿、太常寺卿、宗人府府丞、左副都御史、大理寺卿。嘉庆九年(1804年)回乡,主成都草堂书院讲席十余年。著有《蝶叟集》。
吴王夫差乃告诸大夫曰:“孤将有大志于齐,吾将许越成,而无拂吾虑。若越既改,吾又何求?若其不改,反行,吾振旅焉。”申胥谏曰:“不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非慑畏吾甲兵之强也。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夫固知君王之盖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从逸王志,使淫乐于诸夏之国,以自伤也。使吾甲兵钝弊,民人离落,而日以憔悴,然后安受吾烬。夫越王好信以爱民,四方归之,年谷时熟,日长炎炎,及吾犹可以战也。为虺弗摧,为蛇将若何?”吴王曰:“大夫奚隆于越?越曾足以为大虞乎?若无越,则吾何以春秋曜吾军士?”乃许之成。
将盟,越王又使诸稽郢辞曰:“以盟为有益乎?前盟口血未乾,足以结信矣。以盟为无益乎?君王舍甲兵之威以临使之,而胡重于鬼神而自轻也。”吴王乃许之,荒成不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