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黄莺啄花,红色的花瓣从枝头纷纷落下;燕子掠水,剪尾点破了水面,泛起缕缕细绿的波纹。天寒手冷,玉笙冰凉,吹奏一曲《小梅》,呜咽回荡响彻天空。这样吹下去,一定会让人和绿杨都会变得越发消瘦。
注释
玉笙:珍贵的管乐器。
《小梅》:乐曲名。唐《大角曲》里有《大梅花》、《小梅花》等曲。
参考资料:
这首词诸本题作“春景”。乃因伤春而作怀人之思。
首二句直笔写春。莺歌燕舞,花红水绿,旨在突出自然春光之美好。三、四句却转作悲苦语。化用李璟《山花子》“小楼吹彻玉笙寒”句。春光明媚,本应产生舒适欢畅之感受,而女主人公何以有这般与外界景物格格不入的忧伤情绪?“依旧,依旧,人与绿杨俱瘦。””是为点题之笔。柳絮杨花,标志着春色渐老,春光即逝。同时也是作为别情相思的艺术载体。飞絮蒙蒙,是那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念人之情。因为有那刻骨深情的相思,所以忧思约带、腰肢瘦损。“人与绿杨俱瘦。”以生动的形象表达感情,而“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含意自在其中。直让人想象到一幅花落絮飞,佳人对花兴叹、怜花自怜的图画。
词人之心,或欲借春光盛衰之过程展示流转在节序交替中的伤春念远之情。词从愉快之景象叙起,乃欲反衬其心境之愈为悲苦。然而词人为了最大限度地达到反衬的效果,甚而不惜极尽雕琢气力状物写景,终不免落于攻琢之痕。“溜”字本写花红之鲜艳欲滴,“皱”则欲状摹水波漾漪之态,亦不可谓不巧矣!然味之终觉神韵欠焉!究其原委,就在于它显得雕琢、吃力。正如其“天连芳草”句,如换“连”为“粘”,则失于穿凿矣!故《吹剑录》谓“莺嘴”二句:“咏物形似,而少生动,与‘红杏枝头’费如许气力。”可谓一语中的。其实,很多词评家们都恰切地指出了这一点:《草堂诗余》批曰:“琢句奇峭。”《弇州山人词评》评曰“险丽。”《古今词话词品》亦云:“的是险丽矣,觉斧痕犹在。”如此雕炼奇峭,有《粹编》本要以为此词乃黄庭坚所作,实在也是事出有因。
“诗缘情”,贵其感发之力量,“词之为体,要眇宜修”,尤重其内在之情味意境。而由于诗、词体裁的限制,其用字造句,又特别讲究锤炼洗净。但是这种锤炼不是刻意地雕章琢句。其用心尽管良苦而出之必须自然,浑成无迹,顺手拈来,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是也。秦观此词中,“瘦”字的运用就应该说是较为成功的。所以《草堂诗余》才又说:“春柳未必瘦,然易此字不得。”是公允之评。以花木之“瘦”比人之瘦,诗词中也不乏此例。如李清照“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醉花阴》)“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如梦令》)程垓“人瘦也,比梅花,瘦几分。”(《摊破江城子》)新鲜奇特,形象生动,各具情深。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其得其失,均当以审慎公允态度待之,不隐其得,不讳其失,对文学艺术的研究都是有益的。
参考资料:
秦观(1049-1100)字太虚,又字少游,别号邗沟居士,世称淮海先生。汉族,北宋高邮(今江苏)人,官至太学博士,国史馆编修。秦观一 生坎坷,所写诗词,高古沉重,寄托身世,感人至深。秦观生前行踪所至之处,多有遗迹。如浙江杭州的秦少游祠,丽水的秦少游塑像、淮海先生祠、莺花亭;青田的秦学士祠;湖南郴州三绝碑;广西横县的海棠亭、醉乡亭、淮海堂、淮海书院等。秦观墓在无锡惠山之北粲山上,墓碑上书“秦龙图墓”几个大字。有秦家村、秦家大院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文游台。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