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景兰(1605~1676),字媚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兵部尚书商周祚长女,抗清名臣祁彪佳妻。明末清初诗人,德才兼备,能书善画。其妹商景徽亦工诗。著有《锦囊集》(旧名《香奁集》),收诗六十七首、词九十四首、补遗诗三首、遗文一篇。陈维崧《妇人集》评曰:“会稽商夫人,以名德重一时......故玉树金闺,无不能咏,当世题目贤媛以夫人为冠。” 《幼学琼林》女子篇:“伯商仲商,时称越秀;德蓉德蕙,辉映祁家。”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