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灿(约1618-1698),字湘苹,又字明深、明霞,号深明,又号紫言(竹字头)。江南吴县(今苏州市西南)人。明末清初女词人、诗人、书画家,为“蕉园五子”之一。光禄丞徐子懋女,弘文院大学士海宁陈之遴继妻。从夫宦游,封一品夫人。工诗,尤长于词学。她的词多抒发故国之思、兴亡之感。又善属文、精书画、所画仕女设色淡雅、笔法古秀、工净有度、得北宋人法,晚年画水墨观音、间作花草。著有《拙政园诗馀》三卷,诗集《拙政园诗集》二卷,凡诗二百四十六首,今皆存。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