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春色将尽,莺声燕语渐渐不闻,满地落花堆积,稀疏的青梅斜挂枝头,眼见到了春末夏初了。濛濛细雨中,一个消瘦的女子静静地独立在画阁外,眼前的屏风半掩着厅堂,惟见缕缕沉香从屏风后袅袅散来,更添了几分幽幽的心事。
遥想当年依依惜别时的深情约定啊。如今一别经年,依然杳无音讯,可晓得我这份断肠的思念吗?妆奁久未开,菱饰尘灰满,眼下竟然连照镜的心都懒了。只是落寞地倚在栏杆上,心下纵有万语千言,却又向谁人说起?惟有无语凝噎,暗自销魂罢了。天空灰蒙蒙的,黯然地衔着绵绵不尽的芳草,一如我的思念。
注释
踏莎(suō)行:词牌名。又名“柳长春”“喜朝天”等。双调五十八字,仄韵。
阑(lán):残,尽,晚。
红英:红花。南唐李煜《采桑子》词:“亭前春逐红英尽。”
屏山:指屏风。唐温庭筠《南歌子》词:“扑蕊添黄子,呵花满翠鬟,鸳枕映屏山。”
密约:指男女之间互诉衷情,暗约佳期。沉沉:深沉。此指重大之事,即终身之事。
杳(yǎo)杳:深远无边际。
菱花:指菱花镜,亦泛指镜子。慵(yōng)将照:懒得拿起镜子来照。慵:懒散。将:拿。
销魂:形容极度伤心。
参考资料:
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年),寇凖被贬为青州知府,任职之际,他为了表达自己仕途坎坷以及对政坛、对君上难以割舍的情怀和自家的失落之情,写下了这首词。
参考资料:
这是一首闺怨词,所表现的是一个闺中女子在暮春时节,倚楼而望,盼望离人归来的幽怨情思。全词语言细腻,深郁多情,既有全方位的场景描写,又有细致入微的景物刻画,移隋入景,情景交融,描绘了一幅清雅脱俗的仕女相思图。
上片着力描写女主人公伤春自怜的孤寂心境。
时序暮春,美好的春景很快就要残尽,黄莺的啼声日渐老涩,再也不是“莺初学啭尚羞簧”那么稚嫩清脆、悦耳动听。先前斗艳争妍、缤纷烂缦的红花,纷纷辞谢枝头,飘零殆尽。绿叶成阴的梅树上竟已悄悄结出了小小的青果。这是十分精彩的景物描写。“莺声”“红英”“青梅”,仅仅三项事物,由于极富春的特征,足以将无边春色展示具体。“色”与“声”,“青”与“红”,“老”与“小”,对照映衬,生动鲜明,炼字工巧,耐人寻味。“将阑”“渐老”“落尽”而“小”,更是次第分明,动感强烈,春事阑珊的衰残变化,足以惊心动魄。妙在虽不言情而情自见:春光易逝,无可奈何,物犹如此,人何以堪,“唯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屈原《离骚》)一旦有此感触,自然也应该是“春色恼人眠不得”(王安石《春夜》)了。
户外如此触景生感,华美的厅堂里一片冷静,更无伊人相伴,只有迷茫密布的春雨下个不停,催促春光更快地消逝。画着山水图案的精美屏风,半开半掩,可无人有心肠去理睬它。香炉里燃了许久,即将燃尽的一缕余香,轻轻飘散,摇荡着,缭绕着,弥散在冷寂的画堂里,仿佛幽远的思绪一样连绵不绝。“半掩”“蒙蒙”“袅”“静”,用词精当,刻画入微,生动地展现出一个华丽精美然而冷落空虚的画堂环境,巧妙地折射出闺中独守、百无聊赖的郁郁情怀、沉沉幽怨,完美地构成了环境与心境的和谐统一。
下片着力抒发女主人公伤别怀远的深沉离恨。
闺中愈是孤寂,愈加怀念伊人。想当年,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依依惜别,密约归期,千般叮咛,万般嘱咐,情意何等深沉。可谁知到如今望不到伊人寄来的音信,盼不见伊人归来的身影。“沉沉”“杳杳”,巧用叠字,突出离别情思的幽暗深远与辽阔无际。既然如此,谁还有心情去对镜梳妆,“菱花尘满”,细节突出。“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诗经·卫风·伯兮》)所以听凭菱花宝镜积满了灰尘,也懒心无肠地不去拂拭它了。思念伊人,情不能已,还是再到楼头去看看罢,说不定能盼望到伊人意外归来的行旌哩!可是事实无情,依然只有失望,沮丧之余,哑然无语。但见万里长空,一片阴沉,恰似闺中的心境;唯有芳草连天接地,一直延伸到伊人所在的远方。借景抒情,造语自然;芳草怀远,巧于用典。“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王维《送别》)“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别来春半》)“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江淹《别赋》)当离情别恨使人伤感至极时,真好像魂魄离体而去一般。凄惋之情,溢于言表;不尽之意,更在言外。
总之,全词由描写景物起,又由景渲染情,将暮春时节一位闺中思妇怀念久别爱人的孤寂情怀抒写得委婉动人。上片写景,情由景生,景中有情;下片写情,寄情于景,以景结情。情景交融,意境浑然,于是情经景纬,织成天机云锦。
参考资料: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帝为篆其首曰“旌忠”。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今传《寇忠愍诗集》三卷。
有子问于曾子曰:“问丧于夫子乎?”曰:“闻之矣:‘丧欲速贫,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闻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有子曰:“然。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
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言之也。南宫敬叔反,必载宝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丧之欲速贫,为敬叔言之也。”
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有子曰:“然!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曾子曰:“子何以知之?”有子曰:“夫子制于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昔者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盖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
臣闻忠无不报,信不见疑,臣常以为然,徒虚语耳。昔荆轲慕燕丹之义,白虹贯日,太子畏之;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事,太白食昴,昭王疑之。夫精变天地而信不谕两主,岂不哀哉!今臣尽忠竭诚,毕议愿知,左右不明,卒从吏讯,为世所疑。是使荆轲、卫先生复起,而燕、秦不寤也。愿大王孰察之。
昔玉人献宝,楚王诛之;李斯竭忠,胡亥极刑。是以箕子阳狂,接舆避世,恐遭此患也。愿大王察玉人、李斯之意,而后楚王、胡亥之听,毋使臣为箕子、接舆所笑。臣闻比干剖心,子胥鸱夷,臣始不信,乃今知之。愿大王孰察,少加怜焉。
语曰:“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何则?知与不知也。故樊於期逃秦之燕,借荆轲首以奉丹事;王奢去齐之魏,临城自刭以却齐而存魏。夫王奢、樊於期非新于齐、秦而故于燕、魏也,所以去二国、死两君者,行合于志,慕义无穷也。是以苏秦不信于天下,为燕尾生;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何则?诚有以相知也。苏秦相燕,人恶之燕王,燕王按剑而怒,食以駃騠;白圭显于中山,人恶之于魏文侯,文侯赐以夜光之璧。何则?两主二臣,剖心析肝相信,岂移于浮辞哉!
故女无美恶,入宫见妒;士无贤不肖,入朝见嫉。昔司马喜膑脚于宋,卒相中山;范雎拉胁折齿于魏,卒为应侯。此二人者,皆信必然之画,捐朋党之私,挟孤独之交,故不能自免于嫉妒之人也。是以申徒狄蹈雍之河,徐衍负石入海,不容于世,义不苟取比周于朝以移主上之心。故百里奚乞食于道路,缪公委之以政;甯戚饭牛车下,桓公任之以国。此二人者,岂素宦于朝,借誉于左右,然后二主用之哉?感于心,合于行,坚如胶漆,昆弟不能离,岂惑于众口哉?故偏听生奸,独任成乱。昔鲁听季孙之说逐孔子,宋任子冉之计囚墨翟。夫以孔、墨之辩,不能自免于谗谀,而二国以危。何则?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也。秦用戎人由余而伯中国,齐用越人子臧而强威、宣。此二国岂系于俗,牵于世,系奇偏之浮辞哉?公听并观,垂明当世。故意合则胡越为兄弟,由余,子臧是矣;不合则骨肉为仇敌,朱、象、管、蔡是矣。今人主诚能用齐、秦之明,后宋、鲁之听,则五伯不足侔,而三王易为也。
是以圣王觉寤,捐子之之心,而不说田常之贤,封比干之后,修孕妇之墓,故功业覆于天下。何则?欲善亡厌也。夫晋文亲其雠,强伯诸侯;齐桓用其仇,而一匡天下。何则?慈仁殷勤,诚加于心,不可以虚辞借也。
至夫秦用商鞅之法,东弱韩、魏,立强天下,卒车裂之。越用大夫种之谋,禽劲吴而伯中国,遂诛其身。是以孙叔敖三去相而不悔,於陵子仲辞三公为人灌园。今人主诚能去骄傲之心,怀可报之意,披心腹,见情素,堕肝胆,施德厚,终与之穷达,无爱于士,则桀之犬可使呔尧,跖之客可使刺由,何况因万乘之权,假圣王之资乎!然则荆轲湛七族,要离燔妻子(),岂足为大王道哉!
臣闻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闇投人于道,众莫不按剑相眄者。何则?无因而至前也。蟠木根柢,轮囷离奇,而为万乘器者,以左右先为之容也。故无因而至前,虽出随珠和璧,祗怨结而不见德;有人先游,则枯木朽株,树功而不忘。今夫天下布衣穷居之士,身在贫羸,虽蒙尧、舜之术,挟伊、管之辩,怀龙逢、比干之意,而素无根柢之容,虽竭精神,欲开忠于当世之君,则人主必袭按剑相眄之迹矣。是使布衣之士不得为枯木朽株之资也。
是以圣王制世御俗,独化于陶钧之上,而不牵乎卑辞之语,不夺乎众多之口。故秦皇帝任中庶子蒙嘉之言,以信荆轲,而匕首窃发;周文王猎泾渭,载吕尚归,以王天下。秦信左右而亡,周用乌集而王。何则?以其能越挛拘之语,驰域外之议,独观乎昭旷之道也。
今人主沈谄谀之辞,牵帷廧之制,使不羁之士与牛骥同皁,此鲍焦所以愤于世也。
臣闻盛饰入朝者不以私污义,底厉名号者不以利伤行。故里名胜母,曾子不入;邑号朝歌,墨子回车。今欲使天下寥廓之士笼于威重之权,胁于位势之贵,回面污行,以事谄谀之人,而求亲近于左右,则士有伏死堀穴岩薮之中耳,安有尽忠信而趋阙下者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