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离去的时候梅萼还是刚刚凝粉,眼见小桃花开都被风吹损,梨花开得最晚也凋零了,为什么归期没有个定准?
栏杆都倚遍了又来凭栏远望,眼泪偷偷地沾湿了红袖。蜘蛛与喜鹊多么误人,像这样没有凭据怎么值得相信?
注释
玉楼春:词牌名。亦称“木兰花”“春晓曲”“西湖曲”“惜春容”“归朝欢令”等。双调五十六字,前后阕格式相同,各三仄韵,一韵到底。
梅萼(è):梅花的蓓蕾。萼,花萼,花瓣下部的一圈绿色小片。初凝粉:指花蕾刚开始孕育,在花萼中呈现出雏形。
小桃:桃花的一种,元宵前后即著花,状如垂丝海棠。
凋(diāo)零:泛指花的凋谢,零落。
何事:为何,何故。
阑(lán)干:同“栏杆”。凭:依靠。读去声,义与读平声者相同。严格地说,此处“凭”字失韵。
“泪粉”句:拭泪故粉痕渍袖。“偷“字有避人垂泪意。
蜘蛛:这里指一种小蜘蛛,俗称“喜蛛”。古人也视为喜事之瑞,如同喜鹊。喜鹊:俗传能报喜讯,有“喜鹊登枝”之说。《西京杂记》卷三引陆贾对樊哙语:“干鹊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喜。“
安足信:怎么值得相信。安,哪里,怎么。
参考资料:
此词上片通过写景表现时光的流逝,来烘托心中的闺思。下片通过人物行为表现对心上人的思念,情感委婉、真实。
上片从分手的时候写起:“去时梅萼初凝粉,不觉小桃风力损。”唐刘禹锡《崔元受少府自贬所还遗山姜花以答之》:“驿马损筋骨,贵人滋齿牙。”这里指桃花被风摧残而凋谢。这两句是说:分手的时候,梅花刚要长出花蕾,不知不觉小桃花也已经凋谢。“梨花最晚又凋零,何事归期无定准?”梨花在清明前后开放。晏殊《破阵子·春景》:“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这两句是说:开花最晚的梨花都已经凋落,你因为什么事耽搁还确定不了归来的日期?上片三折而下,写心上人久不归来,闺中人相思日重。
下片前两句具体描绘相思之情:“阑干倚遍重来凭,泪粉偷将红袖印。”“阑干倚遍”,说明登高盼归次数之多,而又“重来凭”,表现出相思之深、之切。“泪粉偷将红袖印”是说擦拭眼泪把衣袖弄上了脂粉。“偷”字表现出相思之情怕人知道的害羞之态,将情感写得很含蓄。结语由盼心上人不归,转而怨恨蜘蛛、喜鹊:“蜘蛛喜鹊误人多,似此无凭安足信。”这两句是说:蜘蛛和喜鹊已多次报喜讯,但心上人始终未归,真是“误人”不浅,像这样地不讲信用怎么能让人相信。不怨人不归,而怨蜘蛛、喜鹊“无凭”,无理而妙。
此词以浅近质朴之语,曲折表现思妇幽怨之情,足见词人笔力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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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22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