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重阳之日,大家一起喝菊花酒、登高山,这与传统的习俗是一样的。
封将军治军威严峻厉,常让人感到一股肃杀之气。
横笛凄凉的声音令南飞的大雁悚然惊动,娇美的歌声令边塞的云彩陶醉而降落。
边廷上,幸喜没有战事,承蒙您的恩惠,戍守的人们得以放怀欢乐、醉舞军中。
注释
封大夫:即封常清。九日:指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
黄花酒:菊花酒。
会:契合,相一致。昔闻:以前听说的。
霜威:威严如霜。亚相:此处指封常清。
杀气:秋日肃杀之气。傍:依附。中军:此处以中军指代主帅。
征雁:南飞的大雁。
荷:承受恩惠。吾君:对封常清的尊称。
参考资料:
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九日黄花酒,登高会昔闻。”首联二句概言边塞无事,重阳佳节,众人按照传统的庆祝方式,喝酒登高,一派和熙欢乐之景。“霜威逐亚相,杀气傍中军。”颔联二句意指封常清治军雷厉风行,又能在和平时期时刻保持谨慎。“横笛惊征雁,娇歌落塞云。”颈联二句是诗人信手描写节日里战士们的欢愉活动,所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些笛声、歌声里都蕴含着深深的思乡之情。“边头幸无事,醉舞荷吾君。”尾联二句是称颂在封常清的英明领导下,边境安宁,因而将士们能在重阳佳节高歌豪饮。
封常清是唐朝名将,在安史之乱初期因谗被杀,历史上对唐王朝统治者自毁长城的举动贬斥颇多,而这首诗中则生动反映了这位将领能征善战,治军严谨,同时又放达不拘与下属同乐的可贵品质。
参考资料:
岑参(718年?-769年?),荆州江陵(今湖北江陵县)人或南阳棘阳(今河南南阳市)人,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天宝三载(744年),岑参进士及第,守选三年后获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后在天宝末年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幕府判官。唐代宗时,岑参曾任嘉州(今四川乐山市)刺史,故世称“岑嘉州”。约大历四年(769年)秋冬之际,岑参卒于成都,享年约五十二岁(51周岁)。文学创作方面,岑参工诗,长于七言歌行,对边塞风光,军旅生活,以及异域的文化风俗有亲切的感受,边塞诗尤多佳作。
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以寓意焉耳。刘备之雄才也,而好结髦。嵇康之达也,而好锻炼。阮孚之放也,而好蜡屐。此岂有声色臭味也哉,而乐之终身不厌。
凡物之可喜,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书与画。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钟繇至以此呕血发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复壁,皆以儿戏害其国凶此身。此留意之祸也。
始吾少时,尝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复好。见可喜者虽时复蓄之,然为人取去,亦不复惜也。譬之烟云之过眼,百鸟之感耳,岂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复念也。于是乎二物者常为吾乐而不能为吾病。
驸马都尉王君晋卿虽在戚里,而其被服礼义,学问诗书,常与寒士角。平居攘去膏粱,屏远声色,而从事于书画,作宝绘堂于私第之东,以蓄其所有,而求文以为记。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
熙宁十年七月二十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