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准〔宋代〕
寇准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帝为篆其首曰“旌忠”。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今传《寇忠愍诗集》三卷。
寄题盩厔厅前双松
白居易 〔唐代〕
忆昨为吏日,折腰多苦辛。归来不自适,无计慰心神。
手栽两树松,聊以当嘉宾。乘春日一溉,生意渐欣欣。
清韵度秋在,绿茸随日新。始怜涧底色,不忆城中春。
有时昼掩关,双影对一身。尽日不寂莫,意中如三人。
忽奉宣室诏,徵为文苑臣。闲来一惆怅,恰似别交亲。
早知烟翠前,攀玩不逡巡。悔从白云里,移尔落嚣尘。
代应二首 其一
李商隐 〔唐代〕
沟水分流西复东,九秋霜月五更风。离鸾别凤今何在,十二玉楼空更空。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鹬蚌相争
刘向 〔两汉〕
小桃红·一城秋雨豆花凉
张可久 〔元代〕
南乡子·乘彩舫
李珣 〔五代〕
千秋岁·淡烟平楚
刘基 〔明代〕
水调歌头·送王子初之太原
王恽 〔元代〕
武陵春·走去走来三百里
辛弃疾 〔宋代〕
水调歌头(登衢州双石堂呈孙八太守公素)
毛滂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