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1—1381)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原名楚,字子高。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授兵部职方司郎中,迁北平按察司副使。坐事谪输作,寻放归。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擢吏部尚书。寻致仕归。次年,复征为国子司业,卒于官。谥恭介。博学工诗,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有《北平八府志》、《槎翁诗文集》、《职方集》。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
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
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