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您的鬓发已白如雪,年事已高,呼唤渡船,在烟水迷离的浙江之滨。
正值花落时节,我们举起酒杯,感叹别离之情,别后看明月朗照,千里同心。
您犹如凤凰一般,心怀飞翔的雄心,追逐浩渺的太空;而我则像麇鹿,生性喜爱幽静的山林。
分手后,我不禁回首远望,然而,眼前的景色却被幽暗的丛林笼罩,迷蒙的烟雾缭绕。
注释
雪满簪(zān):即满头白发。簪:古人用以绾结长发的物件。
浙江:水名,此指钱塘江。浔(xún):水边。
花落:指暮春时节。
凤凰:传说中鸟名,品性高洁。身宇宙:即凤举,意举止高尚。
麋鹿:俗称四不像,是中国传统中神奇吉祥的物种。古人将麋鹿换角当作万物复苏、四季更替的标志,甚至还用糜鹿角来占卜凶吉。
冥冥:昏暗朦胧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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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联切合题目,写友人的形象和送别的地点。友人年事已高,满头如雪的白发,是一位皤然老叟。友人归去,取道水路,送行的地点是在浙江边,这两句各自构成一幅简单的画面,迎风飘拂的白发和烟水迷离的江面互相映衬,显出一种悲凉的气氛。
颔联作为首联的补充,点明送别的时节和情景,暮春时节,群芳凋零。花落花飞,红消香断,诗人本已感慨丛生,更何况在此落花时节,友人要千里归去。与友人就此握别,何日重逢,能否再见,均未可卜,此情此景,令人黯然神伤。只有这临别的一杯酒,也许能略壮行色,并可将恼人的离愁别绪冲淡些。对句即从眼前实景推开一层,虚写抒情,是劝慰朋友,也聊以自慰,不要为别离过分感伤,虽相隔千里。也可以共享皎洁的月光。语出谢庄《月赋》:“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与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同意。一二两联多系实写,故颈联纯从虚处着笔,避免了文情的板滞。这一联以两个精整的对句,写友人、也是自己的抱负和志趣。诗人送别的友人是谁,这位友人的性格节操以及千里归去的缘由,一二联均阚而未提,但从作者送别的深情厚谊,隐然可见这位朋友的高尚人格。这两句便点明友人此行是归隐山林,因而可以推测这首诗写作的时间当在宋亡以后。上句以《庄子》中背负青天高飞九万里的大鹏来比友人放情江海作逍遥游。下句以山林麋鹿喻友人的疏野之性。两句既是赞友人,也是自喻。但是郑思肖系心家国,就在元兵已南下,南宋王朝濒临绝境之际,还以极大的义愤,叩阍上书太后、幼主(恭宗),激昂慷慨。所以他与友人此时的离世高蹈,决不是性喜山林,而是表现了决不向新朝俯首的气节。
尾联勒回,关合“送别”,在友人的归帆渐远渐隐之际,回眸凝望,只有烟雾萦绕的林木,昏黑幽暗,深不可测。“冥冥烟树深”,是写景,也暗示作者在易代之际心情的沉重和迷乱。这是诗中写景之句,富于象征性。它深化了诗的意境,余音不尽,具唱叹之致。▲
这首诗具体创作时间不详。作者在暮春的某一个傍晚,送别一位年事已高志同道合的朋友,此别后,恐怕永无相见之日。于是写下这首诗表达自己十分沉重和迷乱的心情。
郑思肖(1241~1318)宋末诗人、画家,连江(今属福建)人。原名不详,宋亡后改名思肖,因肖是宋朝国姓赵的组成部分。字忆翁,表示不忘故国;号所南,日常坐卧,要向南背北。亦自称菊山后人、景定诗人、三外野人、三外老夫等。曾以太学上舍生应博学鸿词试。元军南侵时,曾向朝廷献抵御之策,未被采纳。后客居吴下,寄食报国寺。郑思肖擅长作墨兰,花叶萧疏而不画根土,意寓宋土地已被掠夺。有诗集《心史》、《郑所南先生文集》、《所南翁一百二十图诗集》等。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