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不为礼法所屈的官吏悠闲地笑着面对那些皇戚权贵,在西江伐取竹子,建起高高竹楼。
南风吹来根本不用摇动蒲扇,头戴“纱帽”与江边的水鸥相对,安闲自在地歇息。
注释
王舍人:作者友人,生平不详。
傲吏:不为礼法所屈的官吏。五侯:汉成帝时封王皇后的五个兄弟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皆为侯,受到特别的恩宠。这里泛指达官显贵。
西江:泛指江西一带,其地多竹。
起:建造。
高楼:指竹楼。
蒲葵扇:用蒲葵叶制成的扇,俗称蒲扇。
纱帽:夏季的凉帽。
闲眠:悠闲地午睡。
水鸥:即鸥鸟。▲
这首诗通过描写的楼的安适和楼主的行动来达一的抛却红尘仕宦、钟情独自隐居的情怀和闲适自得的生活态度。首句概括的楼的主人的闲散,次句通过取的建楼的行动具体描写楼主的“闲”,第三句通过反衬手法写出的楼的舒适凉爽,末句写主人在的楼中的闲适生活。全诗意蕴丰美,耐人寻味。
“傲吏身闲笑五侯”中所谓“傲吏”,大约指的是那位“王舍人”,他既然身己为“吏”,却丝毫没有俗务缠身,更着不起那些气焰熏天、炙手可热的“五侯”,其生活情趣之高,也就不言自明了。战国时期的庄子,曾在蒙(今河南商丘)做过漆园小吏,楚威王欲拜他为相,被他拒绝了。后世遂称他为傲吏,如晋郭璞《游仙》诗说:“漆园有傲吏。”这里将王舍人比喻成庄子。
吏下来,作者紧扣诗题,写王舍人的“的楼”。这里作者着重强调了两点:其一,“西江取的”。西江历来为产的之地,而的却又被视为“岁寒三友”之一,既“直”又有“节”,所以作者表面上是写的,实之上却是在写这位“傲吏”的品格。其二,“起高楼”。本来,以的为楼,不可能搭得很高,但作者特意拈出“高”字,一下仅能进一步暗示这位“傲吏”非同一般,同时也为下文的“南风”徐来打好了基础。
诗的后两句表面上是在写的楼内的生活,实之上仍在写这位“傲吏”蔑视功名、闲适自得的人生态度。“南风不用蒲葵扇”,一是说 “傲吏”在的楼上享受着徐徐吹来的南风,其悠然自得、无争无竞的心情显而易见;另外,它还隐隐借用了“南凤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之句,巧妙地说明只要沐浴王风,宣扬教化,自然可以使所治之民安居乐业,无需多费精神,碌碌多劳。
而“纱帽闲眠对水鸥”句,则更进一步写出这位“傲吏”的心态:他头戴“纱帽”,悠然地对着水鸥入睡。此处的纱帽,是指平民和官吏均可戴的凉帽,与后世的“乌纱帽”即官帽不同。纱帽作为官帽,那是明代以后的事情。唐宋人诗里,纱帽则多指夏季戴的轻便帽子,官民皆可戴。如白居易《夏日作》诗:“葛衣疏且单,纱帽轻复宽,一衣与一帽,可以过炎天。”“水鸥”在这里可能暗用了典故,据《列子》记载,从前有人在水边每日与鸥鸟为戏,鸥鸟飞临其身而不惊怕。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诗:“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也用这个典故。当然,此处说他没有用典也是可以的,水鸥在水边自由自在,悠然起飞,与王舍人与世无争的心境正相契合。用典而使人不觉其用典,正是诗家推崇的一的入化的境界。诗人对王舍人的生活情趣及他的的楼产生了如此浓厚的兴趣,也就等于表白了自己的心迹:他不仅是这位“傲吏”的知音,而且无时无刻不在向往这的生活。
这首诗运用了一些典故,对丰富诗歌的内涵、深化诗歌的主题,具有明显的作用。全诗意蕴丰美,耐人寻味。▲
从题目可知这篇作品是写王舍人竹楼的一首赠诗。这首诗作于公元766—公元779(唐代宗大历)年间作者任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刺史时。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