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胚媾群育,才蠢各具邻。松茑系枯菀,车辅相舌龂。
一体固金石,况在朋友亲。罗君诗之杰,咽吐谐凤钧。
还闻结交谊,更轶雷与陈。美人热中血,佩药皆外情。
每念城北徐,恻怛来夙膺。日莫望荒邱,瘴雨寒氲氲。
霜绦断挂剑,狐兔游其堙。凄影傍君梦,哀哉隔死生。
死者弦唱绝,生者孤嘤呻。拂缣志鸿雪,旧乐皆苦辛。
想昔揽鸾鹤,脱略云涧滨。柴扉夕山媚,旷座屏杂人。
谷莺叶春响,水茝交远芬。林壑供谐谑,深意无浅樽。
胡为异道路,百年难保存。元气忽沈铄,天衢悲陨星。
庭庐亮如昔,灯火谁共温?岂独恣悲啸,憔悴苏门孙。
一别诀千古,涕泗安能倾?伊余好延纳,诗社张健军。
亦希水醴乐,味饮常浃醇。应刘后先逝,兰蕙遭灼焚。
何如毁珧轸,守默坚闭门。冰天飒枯树,惨淡江东云。
抚卷有同感,悠悠宁忍论。
姚燮(1805—1864)晚清文学家、画家。字梅伯,号复庄,又号大梅山民、上湖生、某伯、大某山民、复翁、复道人、野桥、东海生等,浙江镇海(今宁波北仑)人。道光举人,以著作教授终身。治学广涉经史、地理、释道、戏曲、小说。工诗画,尤善人物、梅花。著有《今乐考证》、《大梅山馆集》、《疏影楼词》。
谊为长沙王傅三年,有鵩飞入谊舍。鵩似鸮,不祥鸟也。谊即以谪居长沙,长沙卑湿,谊自伤悼,以为寿不得长,乃为赋以自广也。其辞曰:
单阏之岁兮,四月孟夏,庚子日斜兮,鵩集予舍。止于坐隅兮,貌甚闲暇。异物来萃兮,私怪其故。发书占之兮,谶言其度,曰:“野鸟入室兮,主人将去。”请问于鵩兮:“予去何之?吉乎告我,凶言其灾。淹速之度兮,语予其期。”鵩乃叹息,举首奋翼;口不能言,请对以臆:
“万物变化兮,固无休息。斡流而迁兮,或推而还。形气转续兮,变化而蟺。沕穆无穷兮,胡可胜言!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忧喜聚门兮,吉凶同域。彼吴强大兮,夫差以败;越栖会稽兮,勾践霸世。斯游遂成兮,卒被五刑;傅说胥靡兮,乃相武丁。夫祸之与福兮,何异纠纆;命不可说兮,孰知其极!水激则旱兮,矢激则远;万物回薄兮,振荡相转。云蒸雨降兮,纠错相纷;大钧播物兮,坱圠无垠。天不可预虑兮,道不可预谋;迟速有命兮,焉识其时。
且夫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合散消息兮,安有常则?千变万化兮,未始有极,忽然为人兮,何足控抟;化为异物兮,又何足患!小智自私兮,贱彼贵我;达人大观兮,物无不可。贪夫殉财兮,烈士殉名。夸者死权兮,品庶每生。怵迫之徒兮,或趋西东;大人不曲兮,意变齐同。愚士系俗兮,窘若囚拘;至人遗物兮,独与道俱。众人惑惑兮,好恶积亿;真人恬漠兮,独与道息。释智遗形兮,超然自丧;寥廓忽荒兮,与道翱翔。乘流则逝兮,得坻则止;纵躯委命兮,不私与己。其生兮若浮,其死兮若休;澹乎若深渊之静,泛乎若不系之舟。不以生故自宝兮,养空而浮;德人无累兮,知命不忧。细故蒂芥兮,何足以疑!”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