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1611年—1680年),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后改名渔,字笠鸿,号笠翁,别号觉世稗官、笠道人、随庵主人、湖上笠翁等。金华兰溪(今属浙江)人,生于南直隶雉皋(今江苏如皋)。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素有才子之誉,世称“李十郎”。一生著述五百多万字。其戏曲论著《闲情偶寄》,以结构、词采、音律、宾白、科诨、格局六方面论戏曲文学,以选剧、变调、授曲、教白、脱套五方面论戏曲表演,对中国古代戏曲理论有较大的丰富和发展。
黄生允修借书。随园主人授以书,而告之曰:
书非借不能读也。子不闻藏书者乎?七略、四库,天子之书,然天子读书者有几?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然富贵人读书者有几?其他祖父积,子孙弃者无论焉。非独书为然,天下物皆然。非夫人之物而强假焉,必虑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曰:“今日存,明日去,吾不得而见之矣。”若业为吾所有,必高束焉,庋藏焉,曰“姑俟异日观”云尔。
余幼好书,家贫难致。有张氏藏书甚富。往借,不与,归而形诸梦。其切如是。故有所览辄省记。通籍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素蟫灰丝时蒙卷轴。然后叹借者之用心专,而少时之岁月为可惜也!
今黄生贫类予,其借书亦类予;惟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若不相类。然则予固不幸而遇张乎,生固幸而遇予乎?知幸与不幸,则其读书也必专,而其归书也必速。
为一说,使与书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