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国辅,唐代诗人。吴郡(今苏州)人,一说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开元十四年(726)登进士第,历官山阴尉、许昌令、集贤院直学士、礼部员外郎等职。天宝十一载(752),因受王鉷案牵连被贬为竟陵司马。与陆鸿渐交往,品茶评水,一时传为佳话。事迹散见《新唐书·艺文志四》、《唐诗纪事》卷一五、《唐才子传》卷二。国辅诗以五绝著称,深得南朝乐府民歌遗意。殷璠《河岳英灵集》云:“国辅诗婉娈清楚,深宜讽味。乐府数章,古人不及也。”原集至宋代已佚。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