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世南(558年-638年7月11日),字伯施,汉族,越州余姚(今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场)人。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书法家、文学家、诗人、政治家,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陈朝太子中庶子虞荔之子、隋朝内史侍郎虞世基之弟。虞世南善书法,与欧阳询、褚遂良、薛稷合称“初唐四大家”。日本学界称欧阳询、褚遂良、虞世南为“初唐三大家”。其所编的《北堂书钞》被誉为唐代四大类书之一,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类书之一。原有诗文集三十卷,但已散失不全。民国张寿镛辑成《虞秘监集》 四卷。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