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量(1241~1317年后)南宋末诗人、词人、宫廷琴师。字大有,号水云,亦自号水云子、楚狂、江南倦客,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琳第三子。度宗时以善琴供奉宫掖。恭宗德祐二年(1276)临安陷,随三宫入燕。尝谒文天祥于狱中。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出家为道士,获南归,次年抵钱塘。后往来江西、湖北、四川等地,终老湖山。诗多纪国亡前后事,时人比之杜甫,有“诗史”之目,有《水云集》、《湖山类稿》。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