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康安(1754年—1796年7月2日),富察氏,字瑶林,号敬斋,满洲镶黄旗人,清朝乾隆年间名将、大臣。大学士傅恒第三子,孝贤纯皇后之侄。福康安历任云贵、四川、闽浙、两广总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福康安早年参加第二次金川之战。他先后率军平定甘肃回民田五起事、台湾林爽文事件、廓尔喀之役、苗疆起事,累封一等嘉勇忠锐公。嘉庆元年(1796年)二月,赐福康安贝子,同年五月去世,追封嘉勇郡王,谥号文襄,配享太庙,入祀昭忠祠与贤良祠。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