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花丛中摆上一壶美酒,我自斟自饮,身边没有一个亲友。
举杯向天,邀请明月,与我的影子相对,便成了三人。
明月既不能理解开怀畅饮之乐,影子也只能默默地跟随在我的左右。
暂且以明月影子相伴,趁此春宵要及时行乐。
我吟诵诗篇,月亮伴随我徘徊,我手足舞蹈,影子便随我蹁跹。
清醒时我与你一同分享欢乐,酒醉以后各奔东西。
我愿与他们永远结下忘掉伤情的友谊,相约在缥缈的银河边。。
注释
酌:饮酒。独酌:一个人饮酒。
间:一作“下”,一作“前”。
无相亲:没有亲近的人。
“举杯”二句:我举起酒杯招引明月共饮,明月和我以及我的影子恰恰合成三人。一说月下人影、酒中人影和我为三人。
既:已经。不解:不懂,不理解。三国魏嵇康《琴赋》:“推其所由,似元不解音声。”
徒:徒然,白白的。徒:空。
将:和,共。
及春:趁着春光明媚之时。
月徘徊:明月随我来回移动。
影零乱:因起舞而身影纷乱。
同交欢:一起欢乐。一作“相交欢”。
无情游:月、影没有知觉,不懂感情,李白与之结交,故称“无情游”。
相期邈(miǎo)云汉:约定在天上相见。期:约会。邈:遥远。云汉:银河。这里指遥天仙境。“邈云汉”一作“碧岩畔”。
参考资料:
这首诗写诗人由政治失意而产生的一种孤寂忧愁的情怀。
佛教中有所谓“立一义”,随即“破一义”,“破”后又“立”,“立”后又“破”,最后得到辨析方法。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先讲一番道理,经驳斥后又建立新的理论,再驳再建,最后得到正确的结论。关于这样的论证,一般总有双方,相互“破”、“立”。可是李白这首诗,就只一个人,以独白的形式,自立自破,自破自立,诗情波澜起伏而又近似于天籁,所以一直为后人传诵。
诗人上场时,背景是花间,道具是一壶酒,登场角色只是他一个人,动作是独酌,加上“无相亲”三个字,场面单调得很。于是诗人忽发奇想,把天边的明月,和月光下他的影子,拉了过来,连他自己在内,化成了三个人,举杯共酌,冷清清的场面,就热闹起来了。这是“立”。
可是,尽管诗人那样盛情,“举杯邀明月”,明月毕竟是“不解饮”的。至于那影子,虽然像陶潜所说的“与子相遇来,未尝异悲悦,憩荫若暂乖,止日终不别”(《影答形》),但毕竟影子也不会喝酒;诗人姑且暂时将明月和身影作伴,在这春暖花开之时(“春”逆挽上文“花”字),及时行乐。“顾影独尽,忽焉复醉。”(陶潜饮酒诗序)这四句又把月和影之情,说得虚无不可测,推翻了前案,这是“破”。
诗人已经渐渐进入醉乡了,酒兴一发,既歌且舞。歌时月色徘徊,依依不去,好像在倾听佳音;舞时诗人的身影,在月光之下,也转动零乱,好像在他共舞。醒时相互欢欣,直到酩酊大醉,躺在床上时,月光与身影,才无可奈何地分别。“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这四句又把月光和身影,写得对诗人一往情深。这又是“立”。
最后二句,诗人真诚地和“月”、“影”相约:“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然而“月”和“影”毕竟还是无情之物,把无情之物,结为交游,主要还是在于诗人自己的有情,“永结无情游”句中的“无情”是破,“永结”和“游”是立,又破又立,构成了最后的结论。
题目是“月下独酌”,诗人运用丰富的想象,表现出一种由独而不独,由不独而独,再由独而不独的复杂情感。表面看来,诗人真能自得其乐,可是背面却有无限的凄凉。诗人曾有一首《春日醉起言志》的诗:“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所以终日醉,颓然卧前楹。觉来盼庭前,一鸟花间鸣。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感之欲叹息,对酒还自倾。浩歌待明月,曲尽已忘情。”其中“一鸟”、“自倾”、“待明月”等字眼,表现了诗人难以排解的孤独。孤独到了邀月与影那还不算,甚至于以后的岁月,也休想找到共饮之人,所以只能与月光身影永远结游,并且相约在那邈远的上天仙境再见。结尾两句,点尽了诗人孤独、冷清的感受。
参考资料:
这首诗约作于公元744年(唐玄宗天宝三载),当时李白身居长安,正是官场失意之时。此诗题下,两宋本、缪本俱注“长安”二字,意谓这四首诗作于长安。当时李白政治理想不能实现,心情是孤寂苦闷的。所以写下本诗,告诉自己及时行乐。
参考资料:
这是一个精心剪裁出来的场面,写来却是那么自然。李白月下独酌,面对明月与影子,似乎在幻觉中形成了三人共饮的画面。在这温暖的春夜,李白边饮边歌舞,月与影也紧随他那感情的起伏而起伏,仿佛也在分享他饮酒的欢乐与忧愁。从逻辑上讲,物与人的内心世界并无多少关系。但从诗意的角度上看,二者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也正是中国诗歌中的“兴”之起源。它从《诗经》开始就一直赋予大自然以拟人的动作、思想与情感,如“月出皎兮,佼人僚兮”,“愁月”“悲风”等等。李白此诗正应了这“兴”之写法,赋明月与影子以情感。正如林语堂所说:“它是一种诗意的与自然合调的信仰,这使生命随着人类情感的波动而波动。”
但在诗之末尾,李白又流露出一种独而不独,不独又独的复杂情思,他知道了月与影本是无情物,只是自己多情而已。面对这个无情物,李白依然要永结无情游,意思是月下独酌时,还是要将这月与影邀来相伴歌舞,哪怕是“相期邈云汉”,也在所不辞。可见太白之孤独之有情已到了何等地步!斯蒂芬·欧文曾说:“诗歌是一种工具,诗人通过诗歌而让人了解和叹赏他的独特性。”李白正是有了这首“对影成三人”的《月下独酌》,才让人们了解和叹赏他的独特性的。无论男女老少,任何一个中国人,只要他举杯浅酌,都会吟咏“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以表他对所谓风雅与独饮的玩味。而这首诗的独特性,早已化入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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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