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龙翰(1229—?)字式贤,号古梅,歙县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度宗成淳中前后在世。师方岳,咸淳中贡于乡,以荐授编校国史院实录。咸淳四年(1268)十月与鲍云龙、宋复一等三人,自带干粮,费时三天,涉足丹崖,登上了黄山莲花峰峰顶,并写下《黄山纪游》。吴龙翰所著《黄山纪游》,为现存最早游莲花峰的文字。德祐二年(1276)乡校请充教授,寻弃去。家有老梅,因以古梅为号。尝为之赋。龙翰著有《古梅吟叶》六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
杨柳岸秋千高架,梨花院仕女双丫,玉纤轻按小琵琶。花明春富贵,响玉
交加,东风人信马。 山居
蕨薇嫩山林趣味,桑麻富田野生涯,市喧声不到衡扉。绿香春酒瓮,红润晓
花枝,日高眠未起。 春醉
红叱拨轻总宝,紫葡萄满泛金钟,寻芳人在小帘栊。倚风同笑傲,对月唱
玲珑,清闲可意种。 忆西湖
花院小低低朱户,酒旗摇簇簇香车,市桥官柳暗西湖。杯浮金潋滟,寺现玉
浮图,莺花谁是主? 自况
万顷烟霞归路,一川花草香车,利名场上我情疏。蓝田堪种玉,鲁酒可操觚,
东风供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