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0—1540)明苏州府吴县人,字勉之,号五岳。黄鲁曾弟。通《尔雅》。嘉靖十年,以《春秋》魁乡榜,而会试累不第。从王守仁、湛若水游,又学诗于李梦阳,以任达跅弛终其身。有《西洋朝贡典录》、《拟诗外传》、《客问》、《骚苑》、《五岳山人集》等。
咨五才之并用,实水德之灵长。惟岷山之导江,初发源乎滥觞。聿经始于洛沬,拢万川乎巴梁。冲巫峡以迅激,跻江津而起涨。极泓量而海运,状滔天以淼茫。总括汉泗,兼包淮湘。并吞沅澧,汲引沮漳。源二分于崌崃,流九派乎浔阳。鼓洪涛于赤岸,沦余波乎柴桑。纲络群流,商搉涓浍。表神委于江都,混流宗而东会。注五湖以漫漭,灌三江而漰沛。滈汗六州之域,经营炎景之外。所以作限于华裔,壮天地之崄介。呼吸万里,吐纳灵潮。自然往复,或夕或朝。激逸势以前驱,乃鼓怒而作涛。
峨嵋为泉阳之揭,玉垒作东别之标。衡霍磊落以连镇,巫庐嵬崛而比峤。协灵通气,濆薄相陶。流风蒸雷,腾虹扬霄。出信阳而长迈,淙大壑与沃焦。若乃巴东之峡,夏后疏凿。绝岸万丈,壁立赮驳。虎牙嵥竖以屹崒,荆门阙竦而磐礴。圆渊九回以悬腾,湓流雷呴而电激。骇浪暴洒,惊波飞薄。迅澓增浇,涌湍叠跃。砯岩鼓作,漰湱泶灂。㵗㶔渹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歌姬赵氏,常为友人贾子正所亲,携之江上,有数月留。后予过邓,往来侑觞。感而赋此,俾即席歌之。
云鬟风鬓浅梳妆,取次樽前唱。比著当时□江上,减容光,故人别后应无恙。伤心留得,软金罗袖,犹带贾充香。